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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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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定名为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美术与书法2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有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古代文学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教育学、简牍学2个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重点支持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学/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122年来,学校始终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弘扬“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西北师大精神,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需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学信网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及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复印件

3、《西北师范大学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4、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5、《西北师范大学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2份。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发放《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学习手续。

四、专业目录

序号 学院 一级学科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学科) 说明 统考综合科目 统考外国语考试
1 心理学院 心理学 040203 应用心理学   心理学 英语
2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
040101 教育学原理

本科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教育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5 学前教育学
3 外国语学院 教育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按英语教学论方向培养 教育学
4 体育学院
体育学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本科须为体育学专业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
5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 120200 工商管理学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学 120401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
6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 020204 金融学   公共管理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工商管理学 120200 工商管理学 金融管理方向,本科为金融相关专业或从事金融领域工作 工商管理
7 法学院
法学
030101 法学理论   法学
030102
法律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8 旅游学院 工商管理学 120203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
9 哲学与社会学院 社会学 030301 社会学   社会学
10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本科须为中文、新闻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五、培养方式

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按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采取线(线下)集中、自学辅导、实践实习、导师指导、论文写作灵活的学习形式,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等环节的学习任务

1课程学习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规定、考核方式等均按照申请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西北师范大学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水平认定),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2、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一次,统考报名时间在三月,考试时间通常在五月第三周周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无学科综合考试),两科目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通过。

3、学位论文

自通过全部考试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答辩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4、学位授予审核评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和《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申请授予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六、其他

1、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参照备案标准分课程阶段和论文阶段收取,由申请人在西北师范大学财务统一缴费平台上完成缴费。

3、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变动,均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七、招生咨询

为了维护学校招生管理秩序和学校声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请广大申请人增强防范意识,谨防招生诈骗。

1、请随时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网址:https://jxjy.nwnu.edu.cn/),以官网发布招生信息为准。

2、咨询电话:0931-7971987,0931-7971710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深造!

2024/09/23
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甘肃考区考试将于2024年5月19日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致公楼A区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为各位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前了解考点教学楼分布,熟悉考点周边交通情况,确保考试当天能够按时到达考试所在楼宇。考试所在楼宇(致公楼A区)位于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西南角(见简易示意图),建议考生从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西门、南门、北西门凭准考证进入校园。

 

二、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严禁带入考点教学楼,考试所需考试用品(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由考点提供;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严禁携带:文字资料、纸张、图片、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

 

三、考试当天,考生须凭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所持的“准考证”须图文清晰。考生参加考试时只能携带一张相应科目的“准考证”(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也不同,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按违规处理。

 

三、考生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参加两科考试的,须上、下午按考点要求分别验证入场。入场未验证者,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应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四、考生进入考点教学楼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为顺利通过安检,考生要按照考点指示,有序进行入场安检工作。不携带考试规定之外的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考点完成身份核验、入场安检等工作。进入考场时必须接受安检,并按照“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遇到身体不适或其他特殊情况,应主动联系监考老师或考点工作人员,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

 

七、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试卷规定的区域内正确填写姓名、填涂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应全部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八、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的核验工作流程、考场所在位置、进入校门口和人脸识别验证的具体时间、考生守则等相关事项。

 

九、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点考务工作相关规定和安排,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做好入场核验、安检等工作,共同营造诚信公平、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十、考试成绩将于2024年9月开通查询。考生查询、复核考试成绩的方法见网址:https://tdxl.neea.edu.cn。

 

考点简易示意图

2024/05/10
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

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经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根据本办法,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须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已授予毕业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开展同等学力人员学位授予工作。

第二章  硕士学位申请及授予

第四条  资格审核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学科或相近学科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证明学术水平的成果,如研究报告、发明、专利证书等;

3.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三)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相关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拟接受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学位办审核并完成注册。

第五条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一)专业知识水平认定

1.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

注册通过后,申请人应按照所申请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考试。考试严格按相同学科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申请人自注册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写作申请。所在学院应指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预答辩、答辩等工作。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评审与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要求进行。

第六条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我校相应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方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工作全面纳入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统一实施管理,由学校配备专门人员组织实施。

第八条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和继续教育学院共同实施。研究生院(学位办)主要负责申请人员注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招生专业论证、招生宣传、资格初审、课程考试、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等工作。各相关学院负责专业课程开设、导师分配、论文开题、评审、预答辩、答辩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由学校统一确定,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同等学力人员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第十一条  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仅表明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达到了硕士要求,不涉及学历。

第十二条  港澳台地区人员以及外国人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西师发〔19998号)、《西北师范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考核及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1999105号)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4/08/02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北师范大学考点考前公告

各位考生:

欢迎你选择西北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予以提醒。提前预祝你取得好成绩!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甘肃省有关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

2.考点配备了金属探测仪和无线隐性耳机探测监听设备。考生不得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和传呼机、对讲机、耳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手表、手镯、项链等金属或含金属物品及其它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主动将自己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交监考教师核对,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考生要自觉向监考教师解释、主动出示相关物品。考生携带的禁带物品,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检查合格后对号入座。进入考场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科目考试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由考点统一提供。其它科目考试所需文具由考生自行准备,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5.统考科目先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然后作答;政治、英语一、英语二等科目还需将试卷条形码从试卷首页揭下后粘贴到答题卡右上角“试卷信息条形码”位置。

6.12月26日上午8:30参加素描、速绘建筑设计等(科目代码为5××)考试的考生,考试时自备所有考试必备用具(包括图板、直尺等)和午餐,考点只提供饮用开水,考试地点在美术学院(教学8号楼)。

7.考生在每科考试时间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凡不听劝告执意离开者,以作弊论处,并将考生暂安置在考务办公室,等离场时间到后方可离开。

考生要认真核查发给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自命题试题袋)与准考证内容是否相符,确定相符才可开始答题。

请保持准考证整洁,切勿折损、涂改,凡私自涂改准考证内容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考生确保统考科目试卷答题卡所有信息准确填涂完毕,试题所需条码粘贴无误、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在密封袋上签字后交监考老师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8.考生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安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考生将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9.考生午休地点教学10号楼A区116教室。

二、疫情防控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1.疫情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考生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考生提前1小时进入考点,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考生应于1221日(0时至24时)完成核酸检测,并于12228时至18时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第八次健康打卡,考点将根据健康打卡情况分类设置考场。考生需保持手机号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重要提醒。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考场。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首场考试时,考点查验考生“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量体温,其他场次不再查验。

三、考生入场

1.西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从西门进出学校(金牛街临近校门)。

2.原知行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从北西门进出学校(兰空医院对面)。

3.其他社会借考考生就近选择进出考点(西门和北西门距离考点最近)

4.特设考场的考生(阳性考生),须从西北师大南门(党校北门对面)进出考点,考场为7号楼西区一楼。

5.考试地点周边住宿和餐饮正常,请有需要的考生自行选择住宿和用餐地点,费用自理。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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