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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北师范大学考点考前公告
2023-05-06
234

各位考生:

欢迎你选择西北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予以提醒。提前预祝你取得好成绩!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甘肃省有关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

2.考点配备了金属探测仪和无线隐性耳机探测监听设备。考生不得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和传呼机、对讲机、耳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及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手表、手镯、项链等金属或含金属物品及其它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主动将自己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交监考教师核对,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考生要自觉向监考教师解释、主动出示相关物品。考生携带的禁带物品,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检查合格后对号入座。进入考场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科目考试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直尺)由考点统一提供。其它科目考试所需文具由考生自行准备,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以及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5.统考科目先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然后作答;政治、英语一、英语二等科目还需将试卷条形码从试卷首页揭下后粘贴到答题卡右上角“试卷信息条形码”位置。

6.12月26日上午8:30参加素描、速绘建筑设计等(科目代码为5××)考试的考生,考试时自备所有考试必备用具(包括图板、直尺等)和午餐,考点只提供饮用开水,考试地点在美术学院(教学8号楼)。

7.考生在每科考试时间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凡不听劝告执意离开者,以作弊论处,并将考生暂安置在考务办公室,等离场时间到后方可离开。

考生要认真核查发给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自命题试题袋)与准考证内容是否相符,确定相符才可开始答题。

请保持准考证整洁,切勿折损、涂改,凡私自涂改准考证内容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考生确保统考科目试卷答题卡所有信息准确填涂完毕,试题所需条码粘贴无误、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在密封袋上签字后交监考老师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8.考生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安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考生将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9.考生午休地点教学10号楼A区116教室。

二、疫情防控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1.疫情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考生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考生提前1小时进入考点,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考生应于1221日(0时至24时)完成核酸检测,并于12228时至18时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第八次健康打卡,考点将根据健康打卡情况分类设置考场。考生需保持手机号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重要提醒。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考场。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首场考试时,考点查验考生“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量体温,其他场次不再查验。

三、考生入场

1.西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从西门进出学校(金牛街临近校门)。

2.原知行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从北西门进出学校(兰空医院对面)。

3.其他社会借考考生就近选择进出考点(西门和北西门距离考点最近)

4.特设考场的考生(阳性考生),须从西北师大南门(党校北门对面)进出考点,考场为7号楼西区一楼。

5.考试地点周边住宿和餐饮正常,请有需要的考生自行选择住宿和用餐地点,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