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9月7日上午,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校党委副书记王国良、副校长卢光跃看望慰问一线教师代表,为他们送去鲜花,并通过他们向全校教师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党校办公室、教师工作部、校工会及相关学院负责人参加慰问活动。
王国良、卢光跃一行看望慰问了老教师代表聂敏教授、黄海生教授、朱志祥教授、库瑞教授,对他们长期以来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他们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加大对青年教师指导,聚焦高质量发展任务,继续为学校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看望慰问了青年教师代表马鲜艳副教授、杨春杰副教授、秦宝东教授,以及量子信息与光量子技术科研团队、会计硕士质量认证团队、商务英语教学团队、美育教学团队、体育训练教练团队,对他们在教学科研、各类竞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鼓励他们继续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加强团队合作,开拓创新,凝炼特色,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教师代表对学校的慰问和关怀表示感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勇担立德树人使命,继续认真做好教学、科研等工作,用实际行动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