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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我校召开2023年下半年科研工作专题会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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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日下午,我校在长安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2023年下半年科研工作专题会。副校长卢光跃、韩江卫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学院院长、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及科研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处长姜静主持。

会上,线上邀请南京邮电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宋福明介绍了南邮有组织科学研究的组织管理办法。姜静通报了学校“高质量发展”科学研究专项任务上半年的完成情况,分析了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批的优势与短板,围绕邮电特色介绍了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开展有组织科学研究的工作举措,安排部署了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要求,并通过科研诚信问题与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陈静介绍了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校级科技创新团队遴选的初步方案。

韩江卫指出,学校发展核心是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我校科研能力的基础。要教育引导教师进一步增强科研意识,积极融入科研团队,参与科研交流工作,找准科学前沿,及时将新知识运用到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要深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尤其是积极争取校外资源,通过整合学校的各项激励措施和政策,激发教师参与科研的内生动力。要推动有组织科研,加强学术团队培育,提高我校科学研究的效果,争取在大平台、大团队建设上实现突破。

卢光跃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科研重点工作。他强调,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部署,通过精细化管理和过程控制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批率,尤其是青年基金申请面上项目获批率。要聚焦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通过“一院一链”建好科研“大团队”,推动有组织科研,提升科学研究能力水平。要进一步重视学术交流,与相关专家保持深入、良好的交流合作,积极学习“四邮四电”先进经验,通过军民融合、邮电特色等方面拓展项目申报渠道,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