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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通知 学校要闻 通知公告
029-85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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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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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赵战花教授团队人才招聘公告

一、首席专家简介

赵战花,女,教授,新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多语种背景下RCEP成员国家社交媒体涉华舆论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新闻史学史、国际传播,主要社会兼职为中国新闻史学会地方新闻史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百年中国新闻传播史著作整理及书写创新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日本的中国新闻史研究:学术图景与启示镜鉴》、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新闻志书研究》以及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西安市社科项目等科研项目10项,出版《中国新闻史学史》《中国新闻史研究目录》等学术著作两部,参与编写《中国新闻事业编年史》、《新闻写作》等著作,在《国际新闻界》《当代传播》《暨南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8年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学会情报奖三等奖。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

招聘数量

科研为主

型教师

1.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45周岁以内。

2.应聘人员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学科方向为中外新闻传播史或相关方向;具有良好的日文、俄文或英文科研论文写作能力,以第一作者发表过CSSCI研究论文;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强烈的事业心、能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1

博士后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取得同意授予博士证明,且获得学位不超过3年。

1-2

师资

博士后

三、福利待遇

1.提供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

2.课题组提供研究经费支持,支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以及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活动。

3.达到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出站后可按相应程序优先补充到学校人才队伍;符合学校优秀条件出站的博士后,出站后可按照“西外学者”青年优秀人才引进。

4.科研为主型教师按照学校政策为招录人员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的人员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5.博士后年薪18万元/年(包括基础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科研启动费3万元,房租补助1200元/月。

6.师资博士后年薪24万元/年(包括基础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科研启动费4万元,房租补助1500元/月。

四、岗位职责

1.独立承担所分担的研究工作,撰写高水平科研论文。

2.申请有关博士后科研基金、省部级以上项目,并参与团队科研项目的申请撰写。

3.协助指导研究生;协助团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2.首席专家和二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入围者通知面试,择优录用(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

3.学校审定,签署协议并办理入职或进站手续。

4.申请截止时间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5.未尽事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2022年修订)》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岚

邮箱:rcb@xisu.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邮编:710128

2023/09/07
校领导接待日安排

本周接待日校领导:王强

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3:00——5:00

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

预约电话:85319274 联系人:李老师

预约地点:行政楼A区210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

来访者请提前两天通过电话预约并提交书面材料

     领导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日工作由校领导轮流接待。

第三条  校领导接待日接待的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

第四条  校领导接待日每周安排一次,时间安排见每周会议安排表,接待地点在当班校领导办公室。

第五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校领导接待日安排,并于每周一在校园网和会议表上公布接待日当班校领导名单。当班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可委托其他校领导负责接待。

第六条  凡师生员工对学校的有关决策、决定和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以及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协调、帮助事项的情况反映,均属校领导接待的内容。

第七条  为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富有成效,接待日采取预约制。来访者应提前两天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预约登记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预约。如需提交书面材料,应至少提前一天交党政办公室转交参加接待的校领导。

第八条  来访人员要服从接待安排,注意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正常秩序,就同一问题的群体来访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九条  当班校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当面予以答复;不能当即回答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其他校领导分管的工作,要及时与分管校领导沟通,协调解决。

第十条 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校领导接待日的协调、督办和归档工作。要提前将有关材料报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做好接待准备,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督办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  为提高办事效率,校领导可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参加接待日活动。

第十二条  各相关单位或部门要积极配合党政做好校领导批示的落实工作,须在党政办公室协调、督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将办理结果及时报校领导审阅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党政办公室反馈给来访人。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05
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黄达远教授团队人才招聘公告

一、首席专家简介

黄达远,男,二级教授,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欧亚民族与文化研究、中亚与丝绸之路区域研究等,主要社会兼职为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20112016年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青年项目1项;另主持完成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国家民委项目7项;现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迄今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全文转载或观点摘编10余篇。另出版学术专著和文集等6部。兼任《陕西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编委、新疆哈密东天山文化研究院副院长;并任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西北大学、河西学院等多所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兼职研究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

招聘数量

科研为主

型教师

1.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45周岁以内。

2.应聘人员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312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学科方向为区域国别研究(中亚方向);具有俄、英、日等多语种写作能力,以第一作者发表过CSSCI论文或高级别国际期刊论文,能使用非通语种优先;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强烈的事业心、能使用各种办公、编辑软件。

1

博士后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取得同意授予博士证明,且获得学位不超过3年。

1-2

师资

博士后

三、福利待遇

1.提供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

2.课题组提供研究经费支持,支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以及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活动。

3.达到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出站后可按相应程序优先补充到学校人才队伍;符合学校优秀条件出站的博士后,出站后可按照“西外学者”青年优秀人才引进。

4.科研为主型教师按照学校政策为招录人员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的人员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5.博士后薪资待遇为18万元/年(包括基础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科研启动费3万元,房租补助1200/月。

6.师资博士后薪资待遇为24万元/年(包括基础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科研启动费4万元,房租补助1500/月。

四、岗位职责

1.独立承担所分担的研究工作,撰写高水平科研论文。

2.申请有关博士后科研基金、省部级以上项目,并参与团队科研项目的申请撰写。

3.协助指导研究生;协助团队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五、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2.首席专家和二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入围者通知面试,择优录用(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

3.学校审定后签署协议并办理入职或进站手续。

4.申请截止时间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5.未尽事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西安外国语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2022年修订)》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岚

邮箱:rcb@xisu.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邮编:710128

2023/09/05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复试录取组织工作,全力确保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稳有序,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选拔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三)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二)学校纪检部门、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及研究生院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各学院分党委需全程参与、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严格落实问责制。各学院分党委书记需为领导小组成员。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办法规定的原则下,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复试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四)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及面试。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应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各学院还应单独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及思想政治考核小组。

三、一志愿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各学院一志愿复试工作一般应于4月2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及细则由各学院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复试录取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二)复试方式

各学院一般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采取远程复试,须提前做好远程复试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平稳顺利。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复试小组成员、选拔标准的一致性。

采取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用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各学院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式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还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院根据国家线和招生计划,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人数与统考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免生数)比例不低于120%(对上线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后,及时告知考生。

考生复试时须审查以下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

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各学院应留存好审核资料。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对审查结果负责。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或面试或二者相结合)、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等部分组成。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1253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该科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初试成绩符合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满分各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各学院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对考生进行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学校还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加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调剂复试安排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调剂需求,择优选择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和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调剂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工作应于425日之前完成。

(二)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学校专业复试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在调剂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五、录取工作

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复试完成后,各学院将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排名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对拟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信息公开及监督

各学院负责确定本院复试录取细则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公布的复试信息在公布前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公布。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的发布。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各学院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七、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政治素质过硬、能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各学院参与复试人员名单和复试试题,在复试前属于机密材料,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各学院在整个复试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违反招生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复试,不得擅自变更。

各学院复试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影像及纸质资料,以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工作督查组的检查。

八、其他

各学院经过调剂复试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应在第一时间告知研究生院,以便及时调整招生计划。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0日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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