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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关于做好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2023-05-24
143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文件精神,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学位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2023年学校接收部分推免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为了切实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非全日制领域和招生计划是1人的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可接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20%);各硕士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人数的50%

二、接收对象及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高等学校推荐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流程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预计于928日起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查询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未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能录取。

(二)发送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通过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报考情况并发送复试通知。

(三)组织复试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思维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试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也可以采取笔试、试验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增加应用能力考查的内容。

2.拟复试时间:928-1018日。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安排复试方式和内容并在学院主页上提前公示三天。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需携带材料: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

(4)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

4.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可自行确定各类考核内容的分值并计算总成绩,作为综合排名的依据。

5.复试结果。学院将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填写后交研究生院。

6.体检: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

(四)发放待录取通知

各学院给复试合格的研究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督促学生接收,网上拟录取工作结束。

(五)公示

招生学院将参加复试的全部学生的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四、其它

(一)各学院要结合本专业要求和推免生实际,对接收推免生做好统筹规划,做到校内校外兼顾,择优录取。

(二)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23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硕师计划除外),并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