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各位考生:
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申请,欢迎优秀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
二、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学校专业复试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调剂系统打开时间
我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4月6日凌晨0:00,关闭时间为4月6日12:00。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申请。第二批及之后调剂批次,将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结果及第一批次调剂录取情况,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服务系统”。
四、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学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调剂专业。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2.我校各学院接到调剂考生申请后,对考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调剂考生择优遴选,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对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考生的专业性、学术性要求(含本科所学专业、获奖情况、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及其他业务要求。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复试,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复试。
4.考生按照要求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拟录取。
5.网上调剂系统录取完成后,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并接受录检。录检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待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确定后通知考生,请考生耐心等待,提前做好复试准备。
2.调剂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本办法和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