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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西安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2024-06-19
379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统计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金融、应用统计、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税务、审计、法律、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拥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省级优势学科和西部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1个省级特色学科,统计学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

培训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理论素养,均可报名参加本班学习;

3、申请硕士学位需符合国家及西安财经大学的相关规定。

一、招生专业

西安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高级研修班专业介绍

专业

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

地方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公共财税政策分析与社会保障、

基层治理与数字治理

统计学

政府统计、商务统计分析、调查理论方法与统计咨询

法学

社会法律治理、知识产权法务、公司企业法务、财经法治、刑事司法实务

会计学

企业会计理论与实务、公司理财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

金融学

商业银行经营与风险管理、资本市场运营与证券投资、公司金融

二、年限与学制

1、学习年限:研修班学习年限为2年。

2、学制:培养实行学分制,必修课17学分,选修课10学分,专业实践4学分,总学分31学分。

三、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西安财经大学雁塔校区办公楼3楼327室

报名咨询电话:029-89359294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