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1月17日上午,我院在三教114会议室召开2025年国家级项目申报辅导讲座。城市管理系专业负责人李媛副教授应邀作了题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重点及注意事项”的专题讲座,学院45岁以下青年博士20余人参加讲座。讲座由副院长钟海主持。
李媛结合自己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经历及经验,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选题、学术史梳理、课题研究设计、申报应有心态等四个方面展开详细讲解。讲座中,李媛首先从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前沿性、时代性等重点讲解了如何选择一个好的题目;其次,要重视从综、梳、述、评等方面围绕选题做好相关学术史梳理,澄清历史贡献、提出研究缘由;再次,要注重从细节入手精心安排和持续不断打磨课题研究设计;最后,申报课题必须要保持一个好的心态。讲座结束后,李媛和与会博士们围绕课题申报如何选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钟海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李老师的讲座主题明确、内容丰富、脉络清晰,对我们准确理解国家级项目申报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同时也对与会博士假期课题申报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该讲座为学院2025年国家级项目申报专题辅导讲座系列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