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举办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建设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数学、心理学、中国史、物理学、化学),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数学),4个ESI全球前1%学科(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工程学),5个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艺术学、外国语言文学),82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建设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1个,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四川历史名人文化研究中心2个,全省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1个,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个,四川省新型智库1个,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四川省高校区域和国别重点研究基地2个,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3个。
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学位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途径。我校肩负有引领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校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