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11月2日至3日,由中国海洋法学会和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联合主办的2024年中国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于武汉大学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及我校等46所国内高校参与,经首轮书状环节的遴选,共有16支队伍进入复赛。我校代表队荣获二等奖,口辩队员李汶倩获“Best Oralist”(“最佳辩手”)称号。
中国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是全球首个英文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模拟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的案件审理程序,邀请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国家相关部委高级官员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等担任评审,旨在通过模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诉讼程序,加深参赛选手对海洋法领域前沿问题的理解。
我校代表队由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组织,学院潘俊武和王阳老师指导,2021级本科生黄心仪担任学生教练。由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2022级本科生王子铭、何可人,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22级本科生刘欣宇、王瑞琪、2023级本科生李汶倩,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级本科生张雅淇组成代表队。参赛队员团结协作、精心准备,针对口头辩论进行了高强度训练,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全面检索,结合相关判例及权威观点撰写诉状,他们的精彩表现充分展示了我校代表队的风采,体现了我校实践教学效果。
本次赛事进一步加强了我校学生在国际公法视阈下对海洋权益问题的关注,对于促进海洋法知识的传播和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有着重要意义,有效地推动了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工作。
(供稿: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撰稿:潘俊武 审核: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