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10月29日上午,第九期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研修班在我校开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中国关工委办公室二级巡视员、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郎亚龙,陕西省关工委主任郑小明,我校党委书记孙国华出席开班式。仪式由中国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张苏军主持。
张苏军表示,中国关工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的背景下,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列为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的主要抓手。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研修班是此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法治教育培训,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促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郑小明介绍了陕西省关工委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效。他表示,青少年法治教育研修班对于切实增强关工委和广大“五老”开展青少年法治关爱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党的青少年普法工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具有重大意义。陕西省关工委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国关工委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本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把法治关爱青少年的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孙国华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史、学科特色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方面的情况。他表示,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也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我校服务国家需求的使命担当。学校将以创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抓手,持续加大工作力量配备和支持保障力度,为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开班式后,顾秀莲作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征程上谱写关心下一代事业的新篇章》专题报告,全面解读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要求各级关工委要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推进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自全国各地180余名各级关工委、政法、教育、党政等系统有关负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和街道、乡镇、学校等基层法治教育工作者参加。
(供稿:培训中心 撰稿:蔡珺、华雅 审核:李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