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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第十四届“挑战杯”校赛决赛圆满结束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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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促进我校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业的意识能力,4月28日,由校团委主办,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承办的我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决赛在长安校区天平楼A座AJ33举行。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出席活动,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永宁、科研处副处长尚海洋、财务处副处长李勇以及知名文旅策划专家窦化仑、长江协同研究院投资总监邢泽钧担任评委,全体团干部参加比赛。

校党委副书记郭武军致开幕辞。他表示,“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学校要高度重视培养青年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丰富青年学子的创新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希望广大青年确立信念志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永不停滞的前进姿态,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奋斗中梦想成真。

初赛阶段各学院团委共申报作品三百余件,经过初评后评选出35件作品进入校赛决赛。决赛采用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评选出15件作品代表我校参与省赛。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本次校赛的成功举办,体现了我校青年的青春风采与创新活力。下一阶段,校团委将全面做好“挑战杯”省赛、国赛作品的打磨工作,提升学校竞争力,并在校内开展创新创业成果展,持续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西法大青年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