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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西北政法大学 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成绩的通知
2023-05-25
134

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工作部署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时间

2023年2月21日12:00开通查询。

二、查询方法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系统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本人成绩,我校不提供书面成绩通知,考生可自行打印留存成绩单。

三、成绩复核

考试成绩公布前已经过严格评阅、多次核查,如考生仍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1.申请时间:2月21日12:00--2月23日17:00,以复核申请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方式:我校采取线上方式申请,不接受其他方式。需要复核的考生请登录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0726/main/user/index)点开成绩查询,点击点我申请复核按钮,按实际情况填写复核理由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电子版进行复核,2月23日17:00复核申请功能关闭。

3.复核内容:成绩复核仅限于核实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登分错误,不涉及宽严尺度,不重新评阅答卷。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4.复核结果:复核结果如有更正研招办将于2月24日12:00前在系统内反馈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无更正的不再通知。

四、其他

1.国家线公布后,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在确保考生健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复试相关工作。国家线公布之前我校不做任何成绩排名,请勿咨询有关成绩排名、分数线及调剂事宜。

2.咨询电话:029-85385134,申诉电话:029-85388834。欢迎关注西法大研招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