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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征集启事
2023-09-11
248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六十余载的发展进步亦得益于海内外校友、全体师生员工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诸多资助。在学校与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经过数代人的不懈努力,已有192万余册的纸本馆藏,近60万册(电子图书)的数字馆藏,有力地支撑了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也在文化传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更好地服务学校与社会,我们诚挚地向海内外校友、全体师生员工与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长期征集捐赠图书。

大厦巍然,梁椽共举,也许一个人的捐赠有限,但涓涓细流,必能汇聚成海。予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坚信您的捐赠定将嘉惠学林,泽被后世。

一、征集范围

1.凡曾在西北政法大学不同发展时期学习或工作过的校友以及在校师生的各类个人著作;

2.海内外各界人士、社会团体、本校师生和校友私人藏书。

二、征集要求

1.捐赠图书须是正式出版物,或具有历史价值、特殊意义的内部出版物、手稿、讲义等文献资料;

2.图书应保存完整,无明显残缺破损及发霉、浸水等现象;

3.期刊、教辅及儿童图书不在捐赠之列;

4.同一种图书以5册以内为宜。

三、征集方式

1.邮寄:邮寄时请注明“捐赠图书”字样。若为校友著作请注明在校工作或学习的单位和时间、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2.面送:请送至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C座一层文献建设部。

四、受赠图书的管理

1.受赠图书一经接收,图书馆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

2.经图书馆审核,决定纳入馆藏或供学生自由取用。

五、捐赠者荣誉

1.捐赠图书登记造册后,将在图书馆官网的捐赠栏目中予以公布;

2.图书馆将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

3.捐赠图书500册以上,设捐赠人图书专架;

4.捐赠图书5000册以上,图书馆将以捐赠者姓名冠名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