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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入学须知
同学

第一条关于申硕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第二条关于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关于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第四条关于论文: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第五条关于退学: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第六条各自职责: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第七条关于政策: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以上所述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伪造所提交的资料或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长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2024-08-30
1005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继续教育学院特面向广大在职人员开设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硕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修完学位授予单位要求的全部学分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

2.在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领域做出一定成绩,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相关简章为准)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平台”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⑴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⑶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 (加印密封)。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通过入学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注册缴费,学费按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计财处统一收取,并开具学费发票。

二、报名方式

1.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及论文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论文及单位推荐信各1份,一寸蓝底照片2张; 

2.经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资格审查后,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三、学习形式及年限

1.授课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下教学为周六或周日上课,寒暑假正常休息。

2.同等学力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研修学习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第二阶段为论文撰写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对接专业学院,两个阶段加起来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3.同等学力学员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且修完第一阶段研修课程并合格后,方能进入同等学力班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4.授位条件要符合《长安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

四、报名地点及咨询方式

1.报名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75号,长安大学南校区西院第五教学楼四楼402室。

2.咨询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9-62630375。